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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資觀點

2026 台灣勞工請假規定完整整理|特休、病假、事假、婚假、喪假與家庭照顧假一次看懂

2026-07-15

2026 台灣勞工請假規定完整整理|特休、病假、事假、婚假、喪假與家庭照顧假一次看懂

員工說要請假,公司究竟能不能不准?請病假可以要求診斷證明嗎?家庭照顧假要不要給薪?婚假與喪假是否可以扣全勤?

請假看似是日常行政工作,實際上同時涉及工資、全勤獎金、出勤紀錄、證明文件及勞資關係。企業若沒有統一規則,不同主管採用不同標準,往往比單純算錯一天薪資更容易引發爭議。

本文從企業管理角度整理台灣常見法定假別,協助雇主與人資快速判斷:員工可以請幾天、請假期間是否給薪、能否影響全勤,以及公司應如何建立可實際執行的請假制度。

💡 老闆先看這裡

公司管理請假時,不應只問「員工能不能請」,還要同時確認四件事:

  • 這個假別的法定天數與計算期間。
  • 請假期間是全薪、半薪或不給薪。
  • 是否可以影響全勤獎金或進行其他不利處分。
  • 公司可以要求哪些合理證明與請假程序。

為什麼企業容易在請假管理上出錯?

企業最常見的問題,通常不是完全沒有請假制度,而是把不同假別當成同一套規則處理。

例如,事假原則上不給薪,但婚假與喪假依法給薪;普通傷病假在法定範圍內涉及半薪規定;特別休假的日期原則上由勞工排定,雇主不能直接把員工請的事假或病假改成特休。

此外,2025 年底修正的《勞工請假規則》已新增普通傷病假與全勤獎金、不利處分等規定。若企業仍沿用過去「請病假就直接扣完整全勤」或單純以病假天數進行不利考核的做法,就需要重新檢查制度。

⚠️ 展燁提醒

「請假是否給薪」與「能否扣全勤獎金」是兩個不同問題。公司不能因為某項假別不給薪,就直接推論可以任意扣除全部全勤獎金或進行不利處分。

常見假別快速總覽

以下先用一張表快速掌握常見假別。各假別仍有適用條件、天數計算及證明文件等細節,企業不宜只依表格直接做最終判斷。

假別 法定天數/期間 薪資原則 全勤重點 企業管理重點
特別休假 依工作年資計算 工資照給 不得因依法休假視為缺勤 日期原則由勞工排定;未休完應依法處理未休工資或協商遞延。
事假 一年合計最多14日 原則不給薪 須依現行規則及制度判斷 勞工因事故必須親自處理時適用;應建立明確請假程序。
普通傷病假 未住院一年最多30日;住院另有規定 法定範圍內部分期間半薪 應按病假日數比例處理 一年內未超過10日,不得僅因請病假進行不利處分。
婚假 8日 工資照給 不得影響全勤獎金 原則於結婚日前10日起3個月內請畢;經雇主同意可延長。
喪假 依死亡親屬關係分為3、6或8日 工資照給 不得影響全勤獎金 應依親屬身分確認天數,避免公司自行縮減法定日數。
生理假 每月1日 薪資減半 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 全年未逾3日不併入病假,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。
家庭照顧假 併入事假計算,全年最多7日 依事假規定,不給薪 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 適用於家庭成員預防接種、嚴重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。
產檢假/陪產檢及陪產假 各7日 工資照給 不得因依法請假為不利處分 公司應確認適用情形、申請期間及內部證明文件流程。

※ 本表為企業快速判斷用途,實際個案仍應依適用法規、勞動契約、工作規則及具體事實確認。

法規依據:《勞工請假規則》、《勞基法》

一、特別休假:不是公司想給幾天就給幾天

適用《勞動基準法》的勞工,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持續工作達一定期間後,即依法取得特別休假。公司可以採週年制、曆年制或其他約定年度管理,但換算後不得減少勞工依法應有的特休日數。

工作年資 法定特休日數
6個月以上、未滿1年 3日
1年以上、未滿2年 7日
2年以上、未滿3年 10日
3年以上、未滿5年 每年14日
5年以上、未滿10年 每年15日
10年以上 每年增加1日,最高30日

特休日期由誰決定?

特別休假日期原則上由勞工排定。若企業確實有急迫經營需求,或勞工有個人因素,雙方可以協商調整,但公司不能把「協商」變成單方面否准,也不能直接要求員工只能在公司指定的期間休假。

未休完的特休怎麼辦?

特休因年度終結或勞動契約終止而未休完時,雇主原則上應發給未休工資。年度終結時,勞雇雙方也可以協商將未休日數遞延至下一年度;但遞延後仍未休完,雇主仍須依法發給工資。

📌 企業管理重點
  • 建立特休取得日、已休日數及未休日數紀錄。
  • 依法通知員工排定特休。
  • 不得未經員工同意,將事假或病假自行改列特休。
  • 年度終結或離職時,依法結算未休工資。

Q1:員工請特休,公司可以拒絕嗎?

原則上,特別休假的日期由勞工排定。若公司確實有企業經營上的急迫需求,可以與員工協商調整日期,但不能由公司單方面直接否准,也不能強制員工只能在指定期間休假。

Q2:員工請病假,公司可以扣掉整筆全勤獎金嗎?

不可以直接扣掉整筆全勤獎金。一般普通傷病假應按實際請假日數比例扣發全勤獎金;若勞雇雙方另有更優的約定,則依較優約定辦理。部分特殊病假情形依法不得影響全勤獎金。

Q3:家庭照顧假有薪水嗎?可以扣全勤嗎?

家庭照顧假併入事假計算,全年以七日為限,薪資依事假規定辦理,原則上不給薪。但雇主不得因員工依法請家庭照顧假,而影響其全勤獎金、考績或做出其他不利處分。

Q4:特休沒有休完,公司可以直接取消嗎?

不可以。特休因年度終結或勞動契約終止而未休完,雇主原則上應發給未休工資。年度終結時,經勞雇雙方協商,也可以遞延至下一年度,但遞延後仍未休完時,仍須依法發給工資。

Q5:公司可以把員工請的病假或事假自動改成特休嗎?

不可以由公司單方面更改。特休日期原則上由勞工排定,因此公司不能在未取得員工同意的情況下,自行將病假、事假或其他假別改列為特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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