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資怎麼給才不踩雷?老闆必學的發薪重點整理
2025-05-07

在經營公司、管理人事時,「薪資」一直是最核心卻也最容易被忽略的關鍵問題。很多雇主常以為發給員工的錢就是工資,但實際上,哪些項目會被視為工資、哪些又不算?計算加班費、提撥勞退或資遣費時,基礎金額又該怎麼抓,才不會誤觸勞基法規定?今天展燁就來為您介紹甚麼是工資吧!
文章目錄 一、工資是甚麼? |
一、工資是甚麼?
根據《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》,「工資」指的是,勞工「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」的「經常性給與」。包括工資、薪金、獎金、津貼等等。因此,只有具備「經常性」的給與,才會被法律認定為工資。
二、經常性給與和非經常性給與的意思與差別
在設計薪資結構時,很多老闆會問:「員工拿到的這些錢,到底算不算工資?」其實,法律上早就幫你分清楚了!簡單來說,只有屬於「經常性給與」的錢,才會被認定是工資,會影響加班費、勞退、資遣費等的計算。至於偶爾才發、不是因為上班表現而給的,則屬於「非經常性給與」,法律上不算工資。
以下用簡單的說明和例句幫大家搞懂這兩者的差別。
◼︎經常性給與
指企業定期、穩定、持續發給、且作為工作報酬的項目。
簡單來說就是,老闆每個月都會固定持續給員工的錢,只要跟工作表現或工作內容有關的,這些都叫「經常性給與」,依法通通算工資。
常見列入工資的經常性給與:
- 每月固定的本薪(基本薪)
- 每月都有的交通津貼、伙食津貼
- 每月依照考核發的績效獎金(有制度、有標準)
- 固定發的夜班津貼、技術加給
- 合約中寫好要發的年終獎金
👀 小提醒給雇主 |
◼︎非經常性給與
指企業基於福利、慰問、獎勵或非報酬性目的所發給的項目,具有偶發性或恩惠性質,不視為工資。
簡單來說就是公司偶爾才發、沒有固定、也不是因為員工上班應得的錢,這些都不屬工資。像是員工結婚禮金、出差報差旅費等,這些都只是補助或禮貌性的給與,不是員工做事賺來的「報酬」,所以法律上不把它當工資看待。
常見不列入工資的非經常性給與:
- 三節禮金、生日禮金
- 婚喪慰問金、生育補助
- 差旅費、制服費、交通費報支
- 紅利分配(沒有合約保證、公司說了算)
👀 小提醒給雇主(雇主常犯的錯) 【建議做法】: |
三、底薪、基本薪和全薪又是什麼?傻傻分不清?
在幫員工設計薪資結構時,很多老闆會搞混「底薪」、「基本薪」跟「全薪」這三個名詞。實際上,這些詞雖然常互用,但在法律和實務上意思不太一樣,搞清楚有助於避開勞檢爭議!接下來為大家介紹不一樣之處。
◼︎什麼是「底薪」?
底薪就是員工每月最基本、最低的報酬。通常是固定金額、跟工作表現無關,只要有正常出勤就會拿的到。例如,自今年114.1.1起月薪提高至28,590,所謂的「28,590」就是「底薪」的概念。
◼︎「基本薪」是什麼?跟底薪有什麼不一樣?
「基本薪」其實定義與底薪相同,只是每間公司稱呼的說法不同,但同樣指扣除獎金、加給、津貼後的薪資。
◼︎「全薪」又是什麼?
全薪就是員工每月辛苦工作所「拿到的總金額」,包含基本薪(底薪)、獎金與津貼等。舉個例子:
某員工每月薪資如下:
- 底薪(基本薪):28,000元
- 全勤獎金:2,000元
- 交通津貼:1,000元
- 伙食津貼:1,000元
綜合以上項目,這位員工的底薪(基本薪)就是28,000 元,全薪就是32,000 元。
👀 小提醒給雇主 很多人會以為「加班費」包含在底薪或基本薪裡,但其實加班費是屬於『正常工時以外』的額外工資,不是底薪的一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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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關於「勞雇雙方另有約定」的正確認知
在處理薪資或工作條件時,很多老闆會認為:「只要我跟員工談好了,有簽字、有合約,就沒事了。」但其實不是這樣!就算你們雙方「另有約定」,只要內容違反《勞基法》最低標準,還是無效喔!
◼︎什麼是「另有約定」?
就是你和員工事先講好某些條件,比如:工資怎麼發、薪水能不能扣一點來抵借款、加班費怎麼算等等。看起來是雙方合意,但你要知道勞基法是最低標準,不管怎麼談,都不能比法定規定還差!幾個老闆常踩雷的地方:
- 可以約定比最低工資還低?
不行! 法律規定的最低薪資,怎麼談都不能低於這個數字。
- 員工借錢可以從薪水直接扣?
可以!但要注意三件事:- 員工「自己願意簽名同意」
- 有明確金額與時間
- 不能扣太多,還要保留他基本生活所需,否則就是違法扣薪!
- 我請員工簽一份「不用發年終」的同意書就好?
不行! 如果年終屬於公司長期制度、或實際上每年都發,這樣的條款還是可能被認定無效。
👀 小提醒給雇主 「雙方約定」不代表萬能。該給的薪水、該守的加班規定、法定特休等,只要是法律基本保障,就不能談掉!不小心違法,輕則被要求補發、重則吃罰單,還會影響公司形象,得不償失。 |
懂工資規則,才能避開風險陷阱
薪資制度看似是公司內部的事,但實際上卻牽涉到《勞動基準法》的多項強制規定。工資怎麼定義、哪些津貼該列入工資、加班費怎麼算、雙方的約定是否有效,這些都是企業經營上不得不注意的法律細節。
身為雇主,除了要清楚工資的構成與名稱差異,也要特別留意「經常性給與」的法律效果,否則一不小心就可能踩到違法地雷,影響公司形象甚至衍生勞資爭議。
建議企業在人資管理與薪資設計上,多花點心思做好制度規劃,並定期檢視是否符合勞基法規定,才能真正做到合法給薪、安心經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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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108年度.109年度.110年度.111年度.112年度
連續5年獲得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人力仲介服務品質評鑑A級成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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